近日,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我市被成功认定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
据悉, 2013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战略部署。我市成立了建设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方案,提出了“一个坚持、二个保障、三个强化”的总体目标。多年来,我市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积极行动,经过努力,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9年度,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为19.0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5.23立方米/万元,火电、钢铁、棉印染、造纸、啤酒等5个行业的工业取水量指标全面达标;截至目前,共有16家工业用水户成为节水型企业,覆盖率达到30.08%;共有16家生活用水户成为省级节水型单位,覆盖率达到25%以上;共有27个小区获得“浙江省节水型小区”称号,覆盖率达到13.66%。这些指标均达到了创建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