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10日讯(记者 袁华明 通讯员 杨子君) 记者从浙江银保监局获悉,日前该局联合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制定实施《进一步深化“4+1”小微金融工作行动方案》。
该行动方案在2019年“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基础上,提出十大具体工作举措,根据小微园区型、科创型、供应链、吸纳就业型4类小微企业特点,加强银行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进一步推动银行分层分类精准服务,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提高首贷户、无还本续贷和信用贷款占比,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本、提质”,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融资畅通。
这10项举措包括推进小微企业园分类建档和授信、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和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小微供应链金融创新、鼓励提升吸纳就业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深化银行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合作、开展“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全面实施“伙伴银行·小微企业共成长”行动计划、持续推进优质诚信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增量扩面、鼓励依托信息科技手段提高小微信贷技术、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