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嵊州市公安局抓获王珏峰、华浙艇、孙鑫峰等人,该犯罪团伙自2017年以来成立担保公司向社会上不特定人员放高利贷,目前该团伙相关人员已被我局刑事拘留。为查清该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敦促曾经参加过王珏峰等人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事实的,将依法从宽处理。
二、希望曾被该有组织犯罪团伙侵害过的企业和个人,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检举揭发王珏峰等人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揭发检举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公安机关经核实确认后,视情给予奖励。
四、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身份情况予以绝对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趁机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举报电话:孙警官15968536532;陈警官15968532951
举报信箱: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嵊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邮编:312400
嵊州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