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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处村(社区)换届拉票贿选“第二案”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20年08月17日10:47:40 

  2020年8月12日晚上,嵊州市换届办接到谷来镇报告,有群众举报吕岙村村民施某飞在推选村民代表中存在拉票贿选行为。接到报告后,市换届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谷来镇党委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8月13日至8月14日对涉案人员施某飞、马某根、袁某君进行谈话调查,全面掌握和查清施某飞拉票、贿选的情况。

  经查,施某飞为竞选本届吕岙村白马岭自然村一组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通过现金贿赂的方式,对本村同组村民马某根实施拉票、贿选。8月11日傍晚18时左右,施某飞与其朋友袁某君共谋,送给本村村民马某根1000元现金,要求马某根在村民代表正式选举时,投票选施某飞为村民代表。8月12日下午,施某飞当选为吕岙村村民代表。

  8月15日,经谷来镇党委集体审议,决定取消施某飞村民代表资格,及时递补空缺村民代表职数,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人员做进一步处理。

  目前,我市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工作正在推进中,为严肃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嵊州市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首要任务,对拉票贿选等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定健康有序开展。

  来源:越乡先锋

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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