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绍兴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扎实做好当前工业企业留工稳岗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顺畅,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支持企业抢占先机。及时兑现中央、省、绍兴市各类涉企政策,指导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职工春节错避峰放假和调休计划,科学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加快发展。对市外(绍兴籍外)正式职工(以缴纳社保为准)春节期间留在本市且节后正常上班的,给予所在企业500元/人的奖励。鼓励企业对留嵊员工在食宿、节日慰问等方面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继续按规定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援企稳岗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等就业促进政策;开展劳动力余缺调剂,采集企业阶段性用工富余和短缺信息,更大规模实施企业间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劳务派遣、共享员工等多种形式的调剂。
三、保障工资足额发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查处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加快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对因企业经营困难造成春节前难以解决的欠薪问题,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帮助被拖欠工资劳动者解决临时生活困难。
四、强化企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三驻三服务”等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加强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的沟通走访,加大对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协调解决春节期间企业生产用工以及项目建设方面的困难问题,为在建重大产业项目保质量抢工期提供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建设和企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五、支持企业开展培训。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经鉴定合格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对培训合格人员,按不超过相同或相近工种补贴标准的50%进行补贴;创新培训方式,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六、开展送温暖活动。倡导企业落实职工节日福利。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等要关心关爱员工生活,组织开展线上职业培训、劳动讲堂等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面向留绍职工免费开放,国有景区对留嵊职工实行免费开放政策。
七、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平台和载体,加强疫情防控、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政企合力防疫情、促发展氛围。做好春节疫情防控预案,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3月底(上级文件若有执行期限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嵊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