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结构庞杂业务多,能否彻底退出?
“退出令”发出后,各界仍担心:央企结构庞杂业务繁多,会不会出现一些央企名义上退出了,而其下属公司却仍在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会不会出现“变相”入市的情况?
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对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进行了大幅度重组,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说:“现在的央企一般都是以企业集团的形式存在,有子公司、孙公司甚至还有曾孙公司。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容易操作,而其下属的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房地产业,就很难察觉和监管了。央企退出不是根本,根本是要加强对央企与房地产开发之间‘资金输送’的监管。”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78家央企要彻底退出,至少需要明确以下几点:第一,如何算是“参与”,如果与民营企业合作,央企投资、民企开发,算不算参与?第二,仅仅子公司不能参与吗?还是所有参股公司都不能参与?对于股权结构复杂交叉持股的下属子公司,如何对其有效监管?
另外,业内人士还认为,上市公司涉及多家股东与投资者,其房地产资产剥离受到多方面条件限制,所以其退出方案也会比较复杂。
南京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直言不讳,非房地产央企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根源是,房地产行业是一个持续多年了暴利行业,如果房地产调控不能切实让市场回归理性,就很难杜绝这些退市的央企再参与到楼市当中。况且现在企业参与经济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这些央企不能直接控股房地产企业,还可以通过参股、投资等多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