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调控:“新国十条”升级版
文/住在杭州网首席评论员 丁建刚
面对一个多月来,一线城市成交量的强劲复苏,“二次调控”的传闻今晚证实。
公布以低调的方式进行,没有用“二次调控”的提法,也没有用“通知”、“文件”的方式,而是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的方式公布,内容涉及金融、税收、国土等诸多部门。因此,可以断定,这个“有关部门”只可能是国务院办公厅。
尽管公布方式低调,但内容和措施并非仅仅重申“新国十条”,而是“新国十条”的加强版,甚至是升级版。
这些加强和升级主要表现在:
第一、“要立即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出,而且要立即出细则,没有余地。
第二、对“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第三、再次强调对政策落实的问责制。
第四、一刀切式的暂停第三套和外地人房贷。不再提“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银行可根据风险……”
第五、提高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到30%以上。
第六、“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怎么调整,调多少还没有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应该会出细则。
第七、“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第九、“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
第十、保障性住房特别强调了公共租赁房建设,没有再提经济适用房。
“二次调控”特别值得关注之处:
一、“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会直接增加购买和交易成本,但具体增加多少有待国家税务总局解释。
二、“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这是一个警示性的表述。房产税涉及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等诸多方面,物业税推进了七年,推而不进,房产税也绝非易事。但这种表态是对市场的一种姿态和警示。
“二次调控”是针对目前成交量强劲复苏的市场,价格虽然没有明显上升,但有反弹迹象的一种预警。
相信这些措施能使目前市场降温,但毕竟是原有的政策的加强和升级。目前市场承受力较强,预计市场也不会出现4.17“新国十条”出台时那种冰冻的局面。
来源:住在杭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