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一名连云港市民在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当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10月9日至21日。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制度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电力消费量分段定价,居民用电越多,支付的电价水平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新华社发
媒体论道:
期待一:实施阶梯电价需要三个公开
电价上涨自有上涨的理由,譬如现时的煤电价格倒挂,譬如节能减排的需求,譬如与国际接轨等。这些问题,国家发改委已经给出了回答,应该说,这样的回答还是基本清楚的。但有一个问题没有回答,即:既然阶梯电价已经箭在弦上,那么何不公布一下电价成本为几许呢?
其实,公众最大的疑虑,并不在于电价是否要上涨,而在于上涨的理由是否充分,或者说,是否有一个透明的电价成本让公众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此次欲实施的阶梯电价,依然对电价成本讳莫如深,公众对于电价成本仍然是一头雾水,那么就算是经过了听证会的激辩,恐怕也不能释去公众心中的疑问。
除了电价成本需要有关部门下决心公开之外,对居民月均用电量,也需要给出一个平均的数值。因为公布了这个数值,可以让人们看到普通居民月均用电量究竟处于怎样一个标准,这一标准与其他国家相比是属于浪费,属于适中,还是属于严重不足。我以为,有关部门需要拿出一个清晰的数据来告诉公众,居民用电量处于一种怎样的状态。
此外,在强调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不仅要拿阶梯电价与国际接轨,还需要拿国人的人均GDP去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人均GDP进行比较,简单地拿阶梯电价进行比较,是失之偏颇的。
不是说电价不能上涨,也不是说阶梯电价不合理,但一切有关电价上涨的设想,都必须有清楚的数据支撑,诸如电价成本,居民平均用电量,以及接轨的相关比较这三方面的数据。我想,如果有了这三方面的数据公开,那么实施阶梯电价才具备了坚实可行的民意基础。(西安晚报/王毅)
期待二:第一个台阶很重要,应尊重民意
水电气等实行阶梯价格应该是主流民意。但既然是阶梯就要有落差,不要成为斜坡。比如把“第一阶”的小平台降低一些,而把“第三阶”提到除了姚明,一般人都够不着的高度,这样既能奖励节约减轻普通百姓生活负担,也能让电力企业赚到更多的钱――当然,是沉迷“高碳生活”有钱人的钱。 (法制晚报/木人)
网友“业余好”:我是电业职工,非常赞同推行阶梯电价。我国的目前发电装机还是以火电为主,用价格杠杆调节用电会起到节约能源的作用。不过,我测算过满足一个4人家庭的生活必须用电月平均需要100-140kwh,超过这股数就是舒适用电了。所以我建议基数应该定在140kwh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