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额度比之前明显降低
尽管之前热议的按价格而不是按排量征收车船税的愿望落空,但10月28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的《草案》和10月25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相比,仍然有了明显的变化,那就是征收额度比提交审议之前有了明显降低。
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草案》,乘用车还是根据排量按照七个档次征税,但征税额度却是从60元~5400元,这个额度比之前讨论的460元~7200元有了明显降低,对于最受消费者关注的1.0升~1.6升(含)车型,征收额度为360元~660元,比之前的720元有了大幅降低。
草案同时规定,具体的车船税车辆适用税额由省区市政府按照规定,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征求公众意见
在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就有委员建议:车船税法草案因为“目前的上调范围覆盖多数‘有车族’,应该广泛征集车主的意见”。
如蒋庄德委员就表示,车船税法草案的说明中提到,草案征求了30个中央部委、10个地方政府、6个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他认为还应该认真听取一下广大消费者和车主的意见,使得车船税法草案制定得更全面、考虑得更周到。
10月28日,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正式在中国人大网上发布,并开始接受公众意见,从即日起,社会各界群众都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邮编:100805)。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则定为201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