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月29日下发的“关于加强以螺旋藻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日下发给省内各市的转发通知(3月30日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下发该通知后,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纷纷转发。 3月30日凌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以螺旋藻为原料的13家保健食品重金属专项监督检查结果,显示仅有1家产品的重金属含量“不符合国家限量标准”。
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28日播发的《审批合格的螺旋藻为何“铅超标”?》报道中,提及国家食药监局曾对螺旋藻产品进行过抽检,并于2月29日下发通知,通报地方监管部门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短短的一个月,两次检测结果缘何大相径庭?涉事企业超标所参照的“国家限量值”究竟是哪个标准?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追踪调查。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