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参与 形成创建合力
人民群众既是创建示范文明城市的实践者,更是创建工作的受益者。美丽的嵊州是我们的共同家园,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保持优美的卫生环境,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必须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有责,这是每一个嵊州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是一项覆盖面广、牵涉范围大、关联度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要加强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创建办和各创建专项组要履好职负好责,各级各单位也要抓紧建好班子,落实责任,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服从指挥调度,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全民动手的创建局面;各乡镇街道要扎实做好辖区内文明创建工作,特别是要加强文明镇、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与全市的创建工作相呼应,各部门要在做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同时,为全市创建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
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的根基在群众、动力也在群众。创建工作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要广泛发动群众,激发广大市民的创建热情。要积极引导他们广泛参与创建活动,真正做到全民创建、创建惠民。要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群众动员起来,组织起来,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热情。
毋庸讳言,开展创建工作是一时的,但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因此,必须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来确保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从而让全体市民来共享创建成果。因此,要在创建过程中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的组织机制、投入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反馈机制,特别要把创建过程有效的管理办法转化为具体的工作制度,把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转化为各级各部门加强城市管理的工作目标,把创建过程中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真正用制度来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水平。
文明城市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城市。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升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通过创建,让全体市民共享幸福嵊州。每一个人都是这个城市的主人,也是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的真正受益者。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为营造文明和谐环境,推动省示范文明城市的创建作出各自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