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嵊市委办发〔2012〕64号
各乡镇、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市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2日
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大力倡导“以亩产论英雄”的先进理念,引导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更好地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经济建设攻坚年”专项行动部署,结合嵊州实际,现就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强化“以亩产论英雄”理念,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倒逼机制,加快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切实引导企业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每年盘活提升低产低效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每年亩均税收、亩均产值提高10%以上,单位GDP能耗、排放达到上级考核要求,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完成非法或违规产能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国家、省和绍兴市明令规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构建工业企业社会资源利用绩效评价体系
1.评价办法
(1)评价范围:所有规模以上企业。
(2)评价内容:以“单位能耗税收”和“单位能耗产值”等为主要指标考评企业用能绩效;以“亩均税收”、“亩均产值”等为主要指标考评企业用地绩效;以“单位排放税收”、“单位排放产值”等为主要指标考评排放企业排放绩效。
(3)数据核算:企业税收数据由市财政局提供;企业用地面积数据由市统计局提供,市国土局配合;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由市环保局提供;企业用电量由市供电局提供,企业用煤、产值和绩效核算等由市统计局负责落实。
2.档次划分
(1)绿牌企业:企业年度(季度)用能、用地、排放绩效高于企业所属行业平均绩效的企业。
(2)黄牌企业:企业年度(季度)用能、用地、排放绩效低于企业所属行业平均绩效,但高于企业所属行业平均绩效1/3的企业。
(3)红牌企业: 企业年度(季度)用能、用地、排放绩效低于企业所属行业平均绩效1/3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