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推进领导小组,具体抓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考核工作。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高新园区建立相应组织,全力抓好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
3.加大督查力度。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例会,研究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每季一次的定期督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机制,确保各项目标的按期完成。
4.积极营造氛围。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对“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推进过程中好做法、好经验的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工业强市、实干兴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1:嵊州市“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领导小组
组长:金 志(市委书记)、阮建尧(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郑法根(市委常委)、齐方良(副市长)
成 员:
王国财(市经信局局长)
孙元东(市财政局局长)
沈华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胡少南(市环保局局长)
张正槐(市安监局局长)
刘灿华(市统计局局长)
郑善彪(人行嵊州支行行长)
韩城坚(银监办主任)
胡正中(市国税局局长)
潘绍东(市工商局局长)
谢成荣(市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王国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嵊州市“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工程推进计划
附件3:嵊州市工业企业社会资源利用绩效计算方法
一、用能绩效计算方法:企业“单位能耗税收”/企业所属行业平均“单位能耗税收”*60%+企业“单位能耗产值”/企业所属行业平均“单位能耗产值”*40%。
二、用地绩效计算方法:企业“亩均税收”/企业所属行业平均“亩均税收”*70%+企业“亩均产值”/企业所属行业平均“亩均产值”*30%。
三、排放绩效计算方法:企业“单位排放税收”/企业所属行业平均“单位排放税收”*70%+企业“单位排放产值”/企业所属行业平均“单位排放产值”*30%。
四、季度评价及公布方法:对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用能绩效和用地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在每季后第一个月进行公布。
五、年度评价及公布方法:对所有规模以上企业进行用能绩效和用地绩效评价,对所有排放企业进行排放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在次年二月份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