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定中,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1月1日起,我市交警将组织多次集中统一行动,对闯红灯、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针对性整治。
严查闯红灯行为 过信号灯路口须谨慎
闯红灯是比较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漠视交通法规和生命的恶习,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在我市市区路口,经常有一些车辆违法闯红灯,而且闯红灯时车速都较快,严重危害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一些车辆,还在路口利用信号灯变化随意变道,这更加危险。
当然,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小心”闯红灯的情况。很多驾驶员都有这样的陋习——抢最后几秒,看到绿灯只剩下最后几秒了,为不多等一个红灯就猛然一个加速,赶在信号灯变红灯前开过去,但有时候估计错误,一不小心就闯了红灯。这样的行为很不可取,不仅因为闯红灯风险很高,最主要的是对通过路口的行人有着很大的威胁。还有一种情况是,前面的大车挡住视线,无法看清信号灯,导致闯了红灯。交警部门提醒大家,在过信号灯路口时应减慢车速,尽量不要跟大车走,谨慎行驶,以免导致违法。
严查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行为 婚车无特权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对交通秩序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有些车辆故意遮挡号牌后,毫无顾忌地在公路上随意闯红灯、轧黄线、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性质十分恶劣。从1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不定时开展统一行动,严查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车辆,一经发现,就会依法从严予以处罚。
对网上各执一词的婚车是否可以网开一面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婚车是不具有特权的,虽然结婚是人生大事,但人情不能大于法律,车辆一旦上路行驶都应该遵守交通法规,否则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婚车遮挡号牌的行为应该坚决予以制止。交警部门表示,“我们已经向全市鲜花店、婚庆公司等发出通知,不允许在婚车装饰时故意遮挡号牌,一旦发现,将会依法处罚。新人们如要营造喜庆气氛,可以将喜联粘贴在号牌上方或下方,也可粘贴在挡风玻璃下方的位置,但不能直接粘贴在车牌上。”
新闻链接:公安部详解“抢黄灯” 亮黄灯时越线可继续行驶
驾照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其中关于“抢黄灯”的规定引起广泛关注。究竟什么情形会被认定为“抢”,什么情形才是守法通行呢?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因此,抢黄灯同样属于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法行为。
这位负责人明确,考虑到车辆制动距离、安全车距等因素,当黄灯亮起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不应当认定为抢黄灯。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此类信号灯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车辆和行人,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
据介绍,目前在因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黄灯信号期间抢行、且未能及时通过路口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