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节日环境更加文明清新
2014年春节期间,市区内“双禁区”将实行有限开禁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从2014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廿九)零时至2014年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二十四时止。对此的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烟花爆竹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刘贵军。
问:什么叫双禁?
答:双禁是指在市政府划定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问:我市的“双禁区”具体是指哪个范围?
答:我市的“双禁区”在市区,具体范围为:艇湖塔→城隍山临城山脊线→新光制药厂北围墙→环城公路(罗小线)→城南大桥→环城南路→富豪路延伸南段(规划中)→南二路→官河南路→甬金高速公路→剡兴路→环城南路(兴盛街)→上三高速公路→嵊州宾馆北→艇湖塔,市民可以查看1月26日《今日嵊州》第三版刊登的烟花爆竹“双禁区”示意图。
问:什么叫“有限开禁”?
答:有限开禁是指允许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问:为什么要“有限开禁”?
答: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欢度春节的传统习俗,为营造春节热闹喜庆的节日氛围,从2001年以来,每年春节,我市实行有限开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问:2014年春节期间的“有限开禁”具体有什么规定?
答:201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有限开禁”主要有两项规定:一是在市区“双禁区”内不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在市区“双禁区”内私设摊位销售烟花爆竹;二是实行有限燃放,燃放时间为:从2014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廿九)零时至2014年2月9日(农历正月初十)二十四时止。另外,市政府还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孔明灯。
问:今年取消了市区的临时摊位,会不会给市民购买烟花爆竹带来不便?
答:不会的。3家烟花批发公司在环城线沿线都设有经营门市部,市区双禁区外沿线共有烟花爆竹零售店30多家,能够满足市民的购买需求。
问: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什么?
答:燃放烟花爆竹比较危险,容易造成人身伤害。市民首先要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先看清燃放说明,注意安全燃放。
禁止在大型市场、商场、中国领带城、剡湖公园、鹿山公园、市府大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学校、医院、车站、加油站、宾馆、酒店、易燃易爆仓库、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禁止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未成年人需有成人陪同才能燃放烟花爆竹。
非专业人员不得燃放烟花爆竹A、B级产品。
在气象台发布空气质量红色和橙色预警的情况下,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问:对违反“双禁”的该怎么处理?
答:市民要宣传和遵守市政府烟花爆竹双禁和有限开禁的规定,做到安全燃放,文明过节。凡发现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市民可向公安、安监、工商和城管等部门举报。对违反相关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