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刚交接班,报警电话便响起,指挥中心接警员称辖区市场桥头处有人使用假币,请求查处。
我和同事小南一起换了便服,开着私车来到市场桥头。
下车后我拨打报案人电话,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正向我招手,他的视线则不时偷偷转向另外一侧。
等我们到他面前,他装作整理摊位上的裤子,低声说:“我是外地来的小徐,赶集日卖裤子,刚收到两张一百元假币,我怀疑是那个中年妇女给我的。”
顺着他的眼色,我看到一个穿蓝色外套的中年妇女正在不远处挑衣服。
我说:“你边上有认识的人吗?帮忙看一下摊位财物,别那里抓住,你这里又被偷了。”
安排好后,我们三人一起来到另外摊位前,正好看到中年妇女拿出一张一百元递给摊主,因为旁边还有人等着买,摊主收下就要往兜里揣,被我拦住了。
我出示了警官证,然后问摊主要了那张一百元,我拿起一看,一时间还真不好判定是否假币。
小徐拿过一看,轻声说:“这是假的,你看背面的银线,完全是印上去的。”说着又递给我一张真币。
经过对比我才发现不同,于是将低头沉默不语的中年妇女口头传唤到了派出所。
经过了解,中年妇女是外地人,也做小生意,前段时间不小心收了五百元假币,不敢在本地使用,就趁着来这里赶集的机会,想把假币用用出去,弥补损失。
最后,她将买来的商品和找来的零钱都退还给了小徐,我也将所有假币收缴。等这些做完,中年妇女忐忑地说:“警官,那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我摇头:“银行法有相关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按照一般程序,你的行为将被处治安拘留。”
民警提醒: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有收到假币的经历,但这绝不是自己使用假币转嫁损失的理由,因为这不但会造成假币流通的恶性循环,而且一旦被人发现后报警,很有可能被处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