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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略)
八、其他
1.符合一、二类条件新生,未在规定时间登记的,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学校就读。在规定登记时间以后不再接受第三、四类新生登记。
2.其他年级插班生必须具有市区户籍。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原则上到流入乡镇(街道)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流入乡镇(街道)公办学校超学额,则可到附近乡镇(街道)未满学额的公办学校就读;小学可在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就学,也可到流入乡镇(街道)的公办学校就读。
4.乡镇(街道)学校招收新生可参照本方案,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招生方案并实施。各地要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按划定学区招生,不得跨乡镇之间招收学生,如需打破学区、乡镇界限招生的,须事先报教体局批准。
5.2014年市属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投诉电话: 83032243、83029727、8303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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