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为何要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变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
解读四、《条例》对企业公示信息作了哪些方面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条例明确企业年度报告的报送期间、公示程序和公示载体,并把年度报告内容限定为能够直接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而对于企业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等信息,由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公示;规定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详见解读六);明确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解读五、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包括哪些?
(1)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3)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4)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6)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7)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解读六、企业除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外,还需要公示哪些即时信息?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