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关于党委全面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要求,扎实履职,积极作为,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一、自律责任。局党委书记(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廉洁自律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从我做起、向我看齐、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抓好正风肃纪工作,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时刻自重、自省、自励,进一步强化廉洁从政意识。
二、教育责任。坚持教育在先,自觉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注重提升自身素质。同时,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对机关干部采取集中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绷紧廉政这根弦。积极开展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活动,努力形成遵守纪律、作风过硬、为农服务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接受监督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自觉性。
三、落实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列入党委议事日程,制定并下发农业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领导干部责任分工和惩防体系建设内容进行细化,明确廉政责任,党委书记(局长)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同时,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经审计、农民负担监控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及政策性涉农补助资金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监管责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纪检组织实施监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工作决策,坚持先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决定,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对干部任免、财务支出、评先树优等重要事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以公开促廉洁。同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切实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五、追究责任。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已形成的一整套系统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要求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接受群众反映举报,重视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作者为市农业局党委书记 局长 汪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