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100问(47)
(1)原参加职工医保中断后参加居民医保的,办理中断手续的第3个月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如果在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的次月前参加居民医保,按260元标准缴纳,接续享受居民医保,医保待遇连续。如在办理职工医保中断手续次月后参加居民医保,其费用按筹资标准850元(含财政补助590元)缴纳,从参保缴费当月起的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不连续。
(2)原参加居民医保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后的第4个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原居民医保待遇停止。
(3)两个医保转换时不需要重新办理社保卡,只需在新参加的医保待遇可享受后,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社保局制卡中心进行信息更新即可。转换后去医院就医时,需告诉医院当前参加的是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