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组织实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5年省下达我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72名。其中,面向全国重点院校和涉水涉农类等专业择优选聘31名(其中涉水类专业11名、涉农类专业1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1名(含浙江省选派“两项计划”人员7名)。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选聘的高校毕业生,要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同时,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涉水涉农类专业毕业生,以及入围2015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考试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选调生村官资格条件)。生源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绍兴生源或绍兴户籍),应届毕业生报考生源地选聘岗位,已经落户人员报考户籍所在地选聘岗位(以区、县〈市〉确定生源或户籍所在地,市直选聘岗位对应的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与越城区相同,滨海新城沥海镇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市直选聘岗位)。
4、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所要求学历证书。
5.身体健康。
具体选聘条件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浙江省选聘的在岗和离岗大学生村官均不得重复报考。
附件:
1. 2015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览表
2. 2015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专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