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关事项
1.市本级聘用工作由市直开发区负责;各区、县(市)聘用工作由各区、县(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任满2个聘期,不再续聘。任满2个聘期且担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任职期间可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对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职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可及时解聘;对不适合在村工作的,可予以劝退。
2.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并统一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人事档案由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
5.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咨询电话:85099812;
绍兴越城区人力资源网(www.sxychrss.gov.cn),咨询电话:88376465;
中国轻纺人才网(www.ctcrc.com.cn),咨询电话:84136580;
上虞人才网(www.syrc.org),咨询电话:82138562;
诸暨人才网(www.zjrcw.gov.cn),咨询电话:87023030;
嵊州人才网(www.szrcw.com.cn),咨询电话:83126176;
浙江新昌人才网(www.xcrc.net),咨询电话:86025149。
附件:
1. 2015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览表
2. 2015年绍兴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报考专业范围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