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嵊州市电梯基本情况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电梯总数为1941台,涉及使用单位850家。其中在册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总数有158台、客梯834台,在用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6台,涉及使用单位15家。
二、当前电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推进,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电梯安全日益为群众所关心、社会所关注。近年来我市电梯安全状况总体良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
(一)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够明晰。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和每个具体使用者往往是多个主体,各主体似乎都要承担相关责任,但在现有的体制下,又都认为自己可能不用承担责任,甚至可以相互推卸责任。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高层住宅楼、出租写字楼和出租厂房。
(二)使用单位安全检查、巡查不到位。一些电梯使用单位特别是公众场所的电梯(自动扶梯)使用单位没有落实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巡查,有的企业负责人存在电梯已委托维保单位维保就万事大吉的错误思想,缺乏具体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同时缺少对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质量的有效监督,如遇到管理较差的维保单位或素质较差的维保人员,就难免会出现各类电梯故障甚至发生事故。
(三)电梯安全保障经费难以落实。有的早期建造的高层住宅楼,由于没有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有的住宅小区甚至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定期检验工作落实困难、责令整改找不到行政相对人等情况。早期建造的商品房没有设立住房大修基金,对于老旧电梯更换零配件或更新电梯,需要重新筹集资金,涉及每一住户,困难重重。新建的住商楼也存在安全保障经费难落实情况,由于费用支出审批的程序复杂,难以满足立即消除隐患需要。
(四)维保单位存在恶性竞争。大家知道防患电梯的安全事故很关键是要靠日常的维保,由于职责不清和利益驱动,电梯使用者往往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形成“劣胜优汰”的恶性市场竞争,导致“质次价低”的维保公司充斥市场。
(五)依法执法很无奈。特别是对小高层住宅楼,用简单查封措施会带来系列的副作用。虽然,国家质检总局部署了电梯大会战工作,但上述问题光靠质监部门依然难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