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救助基金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抢救费用垫付流程
事故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持《暂无能力支付承诺书》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初审→发出通知书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卫计局审核超过72小时认定→人力社保局审核医疗费用→中心审核相关流程和资料并发放垫付款。
2.申请丧葬费用垫付流程
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持《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书》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公安交管部门初审→发出通知书至殡葬机构→殡葬机构持相关资料向中心提出申请→民政局审核殡葬费用等→中心审核相关流程和资料并发放垫付款。
3.申请一次性家庭特殊困难经济补助流程
申请人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材料→公安交管部门初审→发出通知书至申请人→民政局审核→中心审核相关流程和资料并发放补助。(一次性经济补助不超过3万元)
六、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时无支付能力而需要救助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七、申请抢救费用垫付的资料
1.《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通知书》;
2.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无支付能力承诺书》;
3.《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4.特殊情况下需垫付超过72小时抢救费用的,应提供《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超过72小时情况说明》;
5.《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审核报告单》;
6.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身份无法确定的证明(说明);
7.相关抢救费用清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八、申请丧葬费用垫付的资料
1.《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申请通知书》;
2.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法定连带责任人《暂无支付能力承诺书》;
3.《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申请书》;
4.《嵊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丧葬费用垫付结算表》;
5.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受害人近亲属身份证明、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近亲属证明;
6.《尸体处理通知书》(加盖公章)。
7.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