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司法,大力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
整治司法不规范行为,健全完善办案机制,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权益及律师执业权利,深入推进检务公开。
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开门纳谏、上门走访等形式,查找执法观念、司法行为及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有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等方面的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予以整改落实。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着眼办案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标准、程序和责任,新出台、修订各项规定13个。
健全完善办案机制。修订举报线索管理规定,规范流转程序,健全完善预警提示、集体评估、不立案举报线索审查等机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侦捕诉衔接机制建设,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提前介入,邀请侦查人员列席科室讨论会及检委会会议,全面发挥批捕、起诉工作中的审查、监督、引导功能,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着力构筑良性互动的新型检侦关系。协同人民法院落实庭前会议制度,解决案件管辖、回避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争议,提高庭审效率。
加强诉讼权益保障。加大非法证据排除审查力度,通过全面听取案件当事人及辩护律师意见、审查同步录音录像、调取看守所在押人员健康检查记录等多种途径,对11起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口供作为非法证据加以排除。切实保障律师会见和阅卷等执业权利,开通电话、网络预约会见通道,严格适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的限制会见条件,不作任意扩大解释,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在绍兴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为辩护律师提供使用移动存储设备拷贝全部案卷扫描资料的便利。
推进阳光检察建设。制定出台检察信息公开管理规定,强化检察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开通运行嵊州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综合传播指数多次位居全省政法微信排行榜检察类前十名。严格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发布等规定,客观、及时地向社会公开办案工作情况,职务犯罪案件及重特大刑事案件立案、批捕、起诉、判决等信息在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上进行发布,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向3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开放办案场所等,进一步拓宽检察机关对外信息沟通渠道。
四、从严治检,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化教育实践。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及“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观念,增强担当精神,积极落实“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新要求。根据上级院与市委政法委的部署,有序开展“牢记责任、不辱使命”、“信仰法治、守护公正”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责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
强化岗位练兵。确立“素质提升年”主题,开展“墨香嵊检读书月”、检察沙龙、导师制结对辅导、“检察之星”评选等活动,提高全院年轻干警综合素能。根据各内设科室的业务特点,实施模块化、个性化培养,公诉部门以疑难案件研讨会、刑事辩论会、听庭评庭等活动为载体,提高干警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出庭公诉水平。自侦部门根据干警特长,加强实战演练,提升初查审讯、电子数据快速取证、情报分析等侦查技能。综合部门以信息写作比赛、调研评比等形式,提高调查研究和文字写作能力。
严格监督制约。建成并启用涉密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实现案件办理的电子化和全程同步监督。实行每季度的案件质量评查与主要业务数据分析统计,在侦监、公诉部门试行每月办案绩效通报,科学评价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实施检察官员额制与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做好相关探索工作。建立检察机关内部过问案件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筑牢公正执法的严密防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院领导每月带班巡查,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每半年开展一次履职约谈和廉政讲评,实施作风建设量化评价管理,开展内设机构专项巡查。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我院严格执行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各项制度,认真听取和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上专题汇报2014—2015年度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在市政协第十五次常委会议上,就今年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作了汇报。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对6起拟撤案、拟不起诉的案件依法启动监督评议程序。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案件数量始终在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仍然异常突出;司法改革的新目标和社会治理的新要求给当前检察工作带来新挑战;“涉网三领域”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办理难度加大;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尤其是对民事诉讼、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督还比较薄弱;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较少,惩治职务犯罪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