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出台关于职工疗休养活动的补充通知,我市职工疗休养的政策有了新的调整。对于职工来说,今后不仅疗休养的选择地点更多,且方案更富有个性化。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全面推出市内疗休养路线,职工可根据自己合适的时间分批、分时段申请疗休养。
职工疗休养工作由各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实施。考虑到疗休养与工作的兼顾,鼓励职工在自愿基础上参加市内疗休养。市内疗休养活动可由职工所在单位统一组织,也可由职工所在单位与其他单位协调联合组织,或由职工个人自由组合、自主决定。
在服从单位统一安排和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职工可分批、分段在市内疗休养基地疗休养,一年最多可分三次,总计不超过5天。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按省、绍兴市有关文件的规范性要求执行,在所在单位提取的福利费中列支(2000元/人·年)。消费核算范围为职工疗休养期间产生的住宿费、餐饮费、景区门票费,以及相关主题教育、体验活动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