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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2005年07月12日08: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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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双选”洽谈会需注意那些问题? 答:1、实事求是地准备应聘材料,包括学校统一印发的推荐表、个人简介及有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用的协议书可用学校发的就业协议书文本,也可用我市印发的毕业生双选协议书文本。 2、毕业生进入人才洽谈会进行双选洽谈,须随带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自)荐表若干份和双选协议书(空白)等资料; 3、毕业生可参与多家用人单位的洽谈和报名登记,但不得与用人单位多头签订双选协议书,否则按作废论处。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双选协议书后,再将协议书交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并按规定办理签证、审批手续(如进事业单位的须在编制允许的前提下,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报市人事局审批后,再办理报到手续)。 二、去外地工作改派手续如何办理? 答:1、我市生源的毕业生如在外地找到工作单位,应凭外地用人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前来办理改派手续; 2、如要转移毕业生档案,须凭对方单位的县(市)以上人事管理部门(指对方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或对方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的《调档函》,前来办理调档手续; 3、对不转关系、档案、户口去外地工作的毕业生,可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代管档案。 三、有关毕业生户口规定如何? 答: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嵊州市公安局对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具体说明如下: 1、学校发给毕业生个人的《户口迁移证》中的有效期限可延长至年底仍然有效(指本市)。在没有落实户口关系前,毕业生应妥善保管上述户口介绍信,以免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时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凡要在我市落实户口关系的毕业生,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毕业生报户口介绍信》,凭上述介绍信和学校发给个人的《户口迁移证》去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或乡镇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在我市有关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原则上将户口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对派遣去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落户确有困难,可申请将户口挂靠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内。 4、截至当年底未派遣(录用)的毕业生,由毕业生前来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乡镇所在地落户,为乡镇非农居民户口。 对去外地工作的毕业生,如户口关系不落在外地的,仍按本条办理。 四、毕业生如何办理人事代理(代管档案)手续? 答:下列对象须办理人事代理(代管档案)手续:(1)到无主管部门或无人事档案管理职能的单位工作的毕业生;(2)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3)自谋职业的毕业生;(4)继续就学深造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5)待业的毕业生。 1、办理程序 (1)凭证: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办理。 (2)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 (3)提供毕业生档案及其它归档材料。 (4)缴纳人事代理(档案代管)费每年240元(嵊县物价局嵊价[1991]39号批准,嵊州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第284号规定)。当年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从办理就业手续之月起缴费;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从毕业后次年八月起缴费。 (5)领取《人事代理手册》。 1、服务内容: (1)保存人事档案;(2)档案材料收集归档;(3)人事档案整理装订;(4)办理查阅、借用档案和政审手续;(5)办理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6)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7)专业技术职务申报;(8)聘用合同签证;(9)聘用单位变更手续;(10)办理档案转移和调动手续。 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何作用?遗失后怎么办?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简称《报到证》)是由毕业院校发给毕业生到派遣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凭证,报到后由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存档。同时,《报到证》又是区别不同性质、不同类别毕业生的依据。因此毕业生在报到前应妥善保管,不能遗失。一旦不慎遗失,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提出补办申请,由学校报原发证部门,经批准后予以补发(具体补发程序请询问所毕业学校的学生处或毕分办)。 同样,毕业生如不慎遗失学校发的《户口迁移证》按上述办法向校方办理补发手续。 六、结业生如何就业? 答:国家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其学历降低一级使用,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无接收单位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粮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居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口),自谋职业。中专结业生不再派遣,回家庭所在地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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