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承诺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履行工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接受社会监督,特作如下承诺: 一、服务态度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素质。 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深入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树形象”和“文明质监、和谐质监、廉洁质监”主题教育活动,健全和完善学习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业能力素质。 2、主动优质服务,切实转变职能。 扎实开展主动优质服务,提升质量水平,确保两个(食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努力改进服务态度,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形象。 3、严格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努力营造文明、规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服务承诺 (一)行政许可项目:凡符合办理程序和许可条件,申请资料齐全、完整,我们将在以下承诺时限内办理完毕。 1、申请办理计量授权考核许可,5个工作日办结,按[92]浙价费联55号规定收费,100元/项,证书10元。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综合业务科,电话:3365893。) 2、申请办理计量标准考核许可,10个工作日办结,按[92]浙价费联55号规定收费,100元/项,证书10元。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综合业务科,电话:3365893。) 3、申请办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10个工作日办结,按[92]浙价费联55号规定收费,100元/项,证书10元。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综合业务科,电话:3365893。) 4、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核准,15个工作日办结,按浙价费[2004]8号规定收费。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1楼计量室,电话:3365950。) 5、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监督稽查科,电话:3365909。) 6、申请办理小型锅炉房建造方案许可,6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监督稽查科,电话:3365909。) 7、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许可,3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监督稽查科,电话:3365909。) (二)非行政许可项目:凡经审查符合规定的,我们将在以下承诺期限内办结和上报。 8、申请办理核发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综合业务科,电话:3365893。) 9、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办结,按省发改价格[2003]82号规定收费,148元。 (承办部门:市行政审批中心质监窗口,电话:3107972。) 10、申办《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个工作日上报。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质量科,电话:3365891。) 11、申报各类名牌产品,7个工作日上报。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质量科,电话:3365891。) 12、办理企业产品商品条形码,2个工作日上报。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综合业务科,电话:3365893。) (三)行政执法及举报投诉: 13、行政执法检查和办理案件中,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并表明身份出示证件。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3365905。) 14、依法采取登记保存决定的,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封、扣押措施的期限为不超过三个月,对特种设备查封,扣押的期限为十五天。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3365905。) 15、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3365905。) 16、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3365905。) 17、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向上报告。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监督稽查科,电话:3365909。) 18、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四小时内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并向上作出报告。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监督稽查科,电话:3365905。) 19、投诉受理:局12365质量投诉举报中心在工作日内随投即受。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12365、3365905。) 20、举报出查:假冒伪劣产品稽查举报在工作内日即报即受理,核实情况后立即查办。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稽查大队,电话:12365、3365905。) 三、服务质量 1、健全制度 健全和完善岗位考核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文明接待制,规范行为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作人员办事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 2、落实责任 印发《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党风行风、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分级签订党风和行风建设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 3、组织协调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和全局工作会议,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加强内部衔接,提高部门整体工作水平。 四、廉洁从政 1、深入开展廉政教育。 积极开展牢记“三告诫”,坚定理想信念,立足“三干事”,强化责任意识;开展“三走进”,实践为民宗旨;算好“三本账”,保持清正廉洁的专题教育,通过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2、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和局职能部门责任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五公开、十不准”的规定,行风建设“八严禁”和效能建设“四不准、四严禁”。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3、完善健全监督网络。 内部监督:健全纪检效能建设监督网络,实行公开评议,推行公示制。 外部监督:设立效能建设意见箱,开设网上留言版,聘请党风、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 五、投诉查询 1、对工作人员投诉监督,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3365900。 (承办部门:市质监局大楼5楼办公室) 2、来信直接投诉监督:可邮寄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效能办或投放投诉举报箱,专人管理收集。 3、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依据请直接点击嵊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网站。 (网址:http://www.sxzjj.gov.cn/shengzhou/index.htm)
崇仁镇效能承诺
一、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各项职能依法办事。 二、认真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不推诿、不扯皮。实行效能承诺书制度,承办人受理服务要求事项后,及时填写效能承诺书,明确承诺时间,在承诺时间办结后,要请服务对象填写承诺反馈单,如不能按时办结,说明理由。 三、开展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对服务对象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耍态度,不傲慢。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 四、严格廉洁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五个不许”和嵊州市党员干部“四条禁令”,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监督投诉电话:3981622)
三江街道效能承诺
一、目标 按照“在岗、在状态、在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重点 1、行政管理明显改善,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2、服务意识明显加强,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3、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切实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三、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学党章、强党性、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以打造“五事”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能共事、不出事)和“六型”干部(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创新型、效率型、廉洁型)为目标,切实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升干部整体素质。 2、规范机关行为,树立政府形象。坚持依法规范从政行为,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急事快办、要事先办、尽心尽职,不扯皮、不推诿、不刁难。 3 、完善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电子政务建设,公开办事的依据、程序、标准、结果。 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责任追究制,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管事。 4、转变机关作风,工作重心下移。扎实开展“三走进”活动,继续推行班子成员每月5日下村日制度和机关干部联村包户制度,把转变作风的重点放在了解社情民意,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维护村级稳定上。 5、强化监督机制,严格考核奖惩。推行机关干部“六不准”,实行效能责任追究,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把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奖惩同年终考核、年度评优评先、干部使用挂钩。 (监督投诉电话:3368897)
石璜镇效能承诺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接受社会监督,特作如下承诺: 一、建立健全协调各方的领导机制 按照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政府、人大以及人民团体等的关系,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及其内设机构职责,既确保各司其职、运转顺畅,又步调一致,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支持、政府具体实施、片办协同作战、村厂积极落实”的运行机制。 二、建立健全干部任用考评和绩效考核制度 1、干部学习培养教育制度。坚持以政治理论教育、岗位业务培训、农村工作实务培训、实用技术培训为重点,建立干部长期受教育长效机制,开设年轻干部论坛。 2、镇干部“双轨制、四挂钩”的工作考核制度。对干部的自身建设、驻村工作、办公室工作、重点工作和开创性工作等进行考核和评议,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考核、干部奖金福利、各类先进评比、事业干部职称聘用、工勤人员聘用四挂钩,同时对末位实施诫勉,不合格实行待岗。 3、镇干部述职评议制度。实行一述三评的考评办法,一述:述职;三评:党政班子成员评全体干部,镇干部互评,村干部、群众代表评镇干部。 4、村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激励制度。一是拓宽选人渠道;二是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三是在村干部中开展新农村“五比”绩效考核和优胜竞赛活动。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体镇干部做到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系列活动。 2、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各办(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3、重点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政府对确定的全年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4、服务承诺制。对服务内容、对象和要求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限时办结制。全体镇干部承办的事情必须明确予以答复,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和办理。 6、首问负责制。做到热情主动,有问必答,职责范围内的事主动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外的事做好联系接转工作。 7、每月例会制。各办(中心)每月月底前进行工作小结和下月工作预安排,并以书面形式报党政办综合后下发。 8、工作调研制度。采取日常调研、专题调研、重点调研的形式,作好调查研究,全体镇干部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文章。 9、工作督查制度。运用多种方式,对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进行督查。 10、工程招投标制。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或政府采购必须进入市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投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或政府采购的要进入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招投标。 11、审计制。对镇财务收支、工程建设资金、政府采购等实行定期审计制。镇农经站对村级财务收支和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审计。 12、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干部追究的情形、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有章可循。 四、建立健全会议制度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会议等各类会议制度。 五、建立健全决策制度 按照民主化、科学化原则,规范决策的内容范围和主要程序,避免决策失误和无为,推进重大决策的制度化、民主化和科学化。 六、建立健全急难险重工作报告和处理制度 1、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凡属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书记、镇长及有关分管领导报告。 2、建立急难险重预案机制。特别是对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粮食安全、防汛防洪防台、地质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可能发生的事件制订预案,加强演练,以防不测。 3、处置急难险重问题的程序。一旦发生急难险重等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镇有关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监督投诉电话:3693573)
竹溪乡效能承诺
为了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管理社会、服务人民的职能。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行公示制,高效率、快节奏地工作,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三、热情接待群众。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及“一次性”告知制度,对前来办事的管理服务对象,承办人员要做好耐心解释工作,一次性告知办理的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必备材料,不推诿、不扯皮。 四、开展文明服务。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不耍态度,不傲慢。行政执法人员在外执行公务时,要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文明执法。 五、严格遵守纪律。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不收受“红包”、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行贿受贿。 (监督投诉电话:393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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