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告,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嵊州经济开发区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嵊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概要 嵊州经济开发区属于省级经济开发区,从1992年开始规划建设,到2000年底,经济开发区累计引进463家企业,总投资20亿元;2001年全面重新开始启动建设,总区域面积50平方公里,规划面积达35平方公里,现下辖城东分区、浦口分区、城北分区。 城东区是嵊州市发展用地之一,以工业为主体,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现代化工业园区,规划区位于嵊州市上三线以东、浦口公路以西、黄泽江以南、嵊义线以北的约6平方公里范围用地,总用地面积601.64公顷,规划人口规模28083人。 浦口区启动区规划总用地546.5万m2,城市建设用地493.3万m2,启动区全部就业总人口约2.9万人,规划区内居住人口约2.3万人。浦口园区二期西以东三路为界与中心区和启动区相邻,北至嵊张复线,南到山脚,东至杜潭村,规划总用地11.56K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0.96Km2,园区内就业人口为8.4万人,园区可居住人口3.4万人。 城北区位于上三高速公路西侧,南到艇湖村,西至里坂村,北到严坑村,总面积为408公顷。用地规划以工业用地为主,辅以居住用地、公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建设期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采及施工场地的扬尘、废水、噪声、固废污染等方面。整个建设期的扬尘来自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以及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扬尘引起周围环境的TSP浓度升高;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基础施工中的地下泥浆水,泄漏的工程用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若不加管理,任其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将产生不良影响;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作业噪声和车辆交通噪声,在多台机械同时作业时,噪声叠加,对施工场地周围附近的声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严重,必须引起充分重视;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不严格管理,及时收集,及时清运,将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嵊州经济开发区所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纳入嵊新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曹娥江,对曹娥江的影响在允许范围内;工业区内内河水环境要维持现状必须提高污水截污率,杜绝污水排入内河河网。 (2)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嵊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燃煤烟气和工艺废气。预测的燃煤烟气SO2和烟尘排放量均低于高架源允许排放量。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只要切实落实废气污染物防治规划和措施,同时锅炉高度满足国家标准,则燃煤SO2和烟尘排放量可以控制在允许排放量之内,不会对嵊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地块的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开发区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业、交通和商贸生活噪声,只要按照规划以及采用一定的噪声防治措施,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 (4)固废处置影响分析 嵊州经济开发区在认真落实各项固废的污染控制措施基础上,加强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和危险固废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六夹岙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远期可作为堆肥利用或焚烧发电。在此前提下,嵊州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嵊州经济开发区的开发建设,使土地使用功能发生了改变,原有的种植业、养殖业等人工栽培农业生态系统将逐步塑造成城市生态系统,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也将发生变化;植被种类改变,覆盖率下降;水域的水产养殖下降;土壤保水保肥能力降低,通气性能变差;地表径流增加;城市中心区出现“热岛”等。人口的增加大大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压力。因此,工业区在开始建设中必须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通过采取绿化、植树、减少固化地面、进行水利建设等措施,建设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三、污染防治对策 1、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 应严格落实“规划先行”和“基础设施”先行政策,集中供热和污水外排管网应先行规划和建设。从规划源头控制区内污染,同时开发建设及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工程和管理措施保护环境和生态。土石方的开采过程中应注意对开采地水土流失、景观破坏的影响,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和植被景观恢复措施,施工期应加强噪声、扬尘、废水和固废的管理。 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要达100%,绝对防止黄沙等建筑材料的散落,并对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抑尘;对施工现场的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放,应设置临时厕所、化粪池及食堂污水隔油沉淀池等设施,并设置污水临时收集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废水,尤其是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水,经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接入管;加强对建筑施工的噪声管理,施工场界周围必须修建围墙,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对进入开发区的企业必须实行“三同时”,建立噪声达标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必须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不得随地堆放,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运输,防止随地散落、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发生。 2、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 (1)水污染防治对策 实施清洁生产战略,提倡节约用水和重复用水;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工业园区所有污水都必须集中处理;部分较高浓度废水应进行预处理达到进管标准后再纳入污水处理厂。 此外,要加强对区内企业监察,规范排污口;区内现有的地表水系调整应不减少河道面积容量,其泄洪能力应根据水利部门的规划意见确定。 (2)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燃煤量,使用低硫煤,积极引进天然气,鼓励入区企业使用电和燃油;加强对脱硫和除尘的治理,禁止建设2t/h以下的燃煤锅炉,燃煤含硫量2010年前控制在1.0%以下,控制脱硫效率达到50%,除尘效率为95%以上;要加强对工艺废气的管理,并在厂区与居住区之间要有足够的卫生防护距离。 (3)噪声污染防治对策 各区块必须进行合理布局,统一规划,严格按规划建设;对区内工业企业的厂区平面应进行合理设置,使生产车间尽量远离噪声敏感点,如居民区;二类工业企业和居民点之间必须设防护距离;加强对开发区内各类噪声源的控制和管理,对于高噪设备必须进行隔声降噪,减少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对策 对各类固废实施分类管理,积极提倡废物综合利用;建议将区内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六夹岙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远期可作堆肥或焚烧处理;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置原则上由企业自行负责,但积极鼓励集中处理;危险废物必须由环保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处置,企业承担处置费用。 (5)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切实做好农业保护用地的置换工作。形成以公共绿地、防护林地和单位内绿化相结合的绿化系统,同时要加强卫生防护林带的规划和设计。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符合地区发展规划和环境规划,开发区采取有效的污染控制措施,建成后三废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实现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不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在项目审批前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环评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项目建址周围区域内的居民、单位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2)公众对于嵊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认可; (3)公众就嵊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嵊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图文公示、张贴公告的形式和在项目建设地周围区域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联系方式发送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发表对嵊州经济开发区区域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直接反馈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06年9月 26日-2006年10月13日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嵊州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环区西路88号 联系人:卢秋桢 联系电话:0575-3347501 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 地址:杭州市凯旋路268号 邮编:310029 联系人:何云峰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971898 电子信箱:yfhe@zju.edu.cn 项目环保主管部门: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竹建国 联系电话(传真):133367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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