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室及指导检查组工作职责
一、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关重要事项,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2.根据市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对每个批次、每个阶段的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指导;
3.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
4.根据市委意见,组建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各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5.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6.向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我市情况,做好与上级指导检查组的联系沟通。
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办公室:负责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日常服务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做好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工作;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等工作;派员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2.市政府办公室: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负责做好市政府党组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派员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3.市纪委(监察局):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做好市委常委会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4.市委组织部:负责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做好市委常委会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服务工作,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5.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牵头做好解放思想具体工作的落实;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6.市委政研室(农办):负责市委常委会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专题调研,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派员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7.市直机关党工委:负责做好市直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派员参加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8.市发改局: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做好市委有关重点课题调研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9.市经贸局:落实市委常委会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工作计划书分工的任务;做好市委有关重点课题调研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和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10.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市属学校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指导;做好市委有关重点课题调研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工作。
11.市政法委、市党校、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税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做好市委有关重点课题调研和相关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加强对所在系统或所在领域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市委指导检查组或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工作。
三、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
2.受领导小组委托做好与市委检查组的联系、协调工作,并做好指导检查情况的综合;
3.对在调研和指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做出决策提出建议;
4.筹备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做好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
5.受领导小组委托做好向上级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指导检查组的汇报和联系工作;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工作职责
1.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沟通联系,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帮助开展工作;
2.了解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3.发现、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介先进典型;
4.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参谋助手作用,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