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嵊州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嵊州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在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时,要选择有关乡镇开展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试点。为扎实搞好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的
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通过试点先行,着力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转变基层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层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农村中小学校、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基层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式方法,为全市面上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二、试点对象和时间安排
市委在通盘考虑的基础上,确定仙岩镇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单位,范围包括乡镇机关、下属各行政村以及组织关系在仙岩的行政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单位。试点工作从3月份开始,8月份结束。
三、试点工作中需要重点探索的问题
要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的实际,在试点过程中,重点探索以下几个问题:
1.如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结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根据我市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村级班子换届后的实际,按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的运行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如何针对当前我市面临的经济社会新形势,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作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如何突出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范围广、数量大、单位差异明显的实际,找准乡镇机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农村中小学、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不同基层单位在推进科学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目标要求,明确不同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
3.如何按照中央规定的学习实践活动的步骤和要求,从基层单位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组织实施学习实践活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使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既简便实在,又具有可操作性。
4.如何从参加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党员的文化、年龄、认识差异大,外出流动人员较多的实际出发,灵活安排学习时间、内容和方式,科学设计活动载体,使学习实践活动做到既体现乡土特色,又寓教于乐、通俗易懂,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如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性,把解决问题作为重点贯穿始终,与推进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如何体现开放性,走群众路线,使群众受益,让群众满意,着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6.如何体现制度长效性,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营造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试点工作在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委明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朱晓董同志担任试点乡镇的联系领导。承担试点任务的乡镇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担任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2.求真务实,探索创新。试点乡镇要增强做好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大对试点工作的探索力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讲成本、重实效,努力把本单位建设成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单位。要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特色做法与成功经验,为全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面上推进积累宝贵的经验。
3.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指导检查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指导组要做好试点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试点乡镇领导干部也要各联系一个基层单位。
试点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3月16日前报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