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扎实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有关乡镇党委,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党组织,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根据我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为迅速启动我市学习实践活动,为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及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召开一次党委(党组、工委)班子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全市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和市委、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发动,形成思想共识。
二、要尽快配强一套工作班子。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成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明确一名具体的分管领导,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机构。各部门各单位联系领导、联络员、信息员名单要在3月16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名单要在3月20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要周密制定一套实施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周密制定实施意见。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一个实践载体,实践载体既要体现市委的精神,又要体现各自特色。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提前报指导检查组审核,并在3月20日前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要认真开好一个动员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要在3月20日前召开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委(党组、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作动员讲话。动员大会要确保全体党员参加,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动员大会要邀请指导检查组成员参加,指导检查组组长要在会议上讲话。各部门各单位要在3月16日前将动员大会的召开时间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