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下乡产品最高限价有新调整
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家电下乡政策,自4月13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活动以来, 共对44户农民家庭进行了补贴,第一批补贴资金1.22万元已发放到位。其他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农户,正在审核、录入之中,补贴资金也将陆续发放到购买人的邮政储蓄“一折通”存折中。 目前,农民购买家电产品享受财政补贴的政策已作部分调整,调整后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空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热水器(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以上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3%,每户每类产品限购2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