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1954年7月
核心事件:嵊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
1954年7月18日,嵊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进一步加强了人民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背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条件逐渐成熟
嵊县1949年解放,为什么直到1954年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呢?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确定,我国的政治制度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但当时在全国普选的条件还不成熟,自上而下地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难以进行。因此,按照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例》,嵊县与各地一样,实行了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
解放后4年来,嵊县共召开了6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权利。随着人民的政治觉悟和对民主政权的积极性有了普遍提高,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让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显得十分必要。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颁布了选举法,为开展基层普选、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创造了条件。
普选:人民群众首次选出本阶级代言人
为了做好第一次基层选举,县里成立了选举委员会和人口调查登记办公室。据人口调查登记,当时嵊县共有10个区、2个县直属镇、105个乡镇,总户数为113075户,总人口为420143人,选民总数为251430人。
从1953年5月16日起,县里抽调有关部门干部和崇仁、长乐、临城、城东、甘霖5个区的副区长及上东、南山、北山、里东、三界5个区的民政干部,到东郭乡和棠溪乡开展基层选举工作试点。7月,试点结束,基层选举分3批在全县进行。
到1954年4月5日,全县基层普选全部结束。参选人数209019人,占总选民数83%强,共选出乡镇人民代表3922人,县人民代表305人。县人民代表中,工人59人,占19.3%,农民221人,占72.5%,其他代表25人,占8.2%。
这次全县普选,是人民群众第一次依自己的意愿选举自己的阶级代言人,标志着我县在实现民主政治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热情。
大会: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要形式
1954年7月17日下午,县政府门前出现了一大群带着被单、草席、毛巾等日用品的人,有身穿工作服的工人,有朴实憨厚的农民,他们手里都紧紧攥着当选证。他们就是前来报到的各地当选的县人民代表。
7月18日上午,嵊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县政府礼堂隆重开幕。会议期间,到会的301名人民代表代表全县42万人民行使权利,听取和审议了县长陶传兴的《政府工作报告》、副县长许长甫所作的《关于实行早稻中稻预征统购的报告》、荆开兴所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传达报告》。对二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移交的157件提案,也在会上作了执行情况的报告,基本做到了“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经过4天的紧张会议,嵊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于7月21日胜利闭幕。大会通过了同意《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关于实行早稻中稻预征统购的决议,同意嵊县人民政府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代表们还以无记名投票的民主选举办法,选举娄发财、俞苗根、董大妈、郑锡赓、钱祖思、张茵、裘翌芳等7人为出席浙江省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大会还发了“致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谭震林和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的电报。
1954年7月,嵊县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图为摄于1955年10月的嵊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体代表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