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 2009年10月13日17: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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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79年1月
核心事件:崇仁区进行包产到组试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给嵊县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由此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嵊县是个山区县,农业是农村人口的主要经济来源。尽管在1976年,引进杂交水稻试种成功,增产显著,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仍有不少社员解决不了吃饭问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搞好农业生产,干部群众憋足了劲头,想尽了办法:搞定额管理,评工记分;组织干部下乡,带头参加劳动;整风整社,批判资本主义;实行劳力归田,车马归队,控制人口外出;多留少分,巩固集体经济等。但这些措施收效甚微,原因在于农业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没有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干部怨社员不听话,社员怨干部不公平。
当时有这样的顺口溜:“喊破嗓子敲破钟,社员迟迟不上工,街头站,庄头等,到了地头歇一蓬。”“得罪了队长干沉活,得罪了会计笔杆戳(少记工分),得罪了保管矮秤砣(少分粮食),得罪了挖大粪的两勺顶一勺。”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大呼隆、大锅饭路子很难再走下去了。
1979年1月,乍暖还寒。位于嵊县西北部的崇仁区政府办公室,悄悄驻进了由绍兴派出的工作组,任务是对所辖部分生产队进行包产到组试点,率先实行早稻联产到组责任制。在绍兴地区除了崇仁区,与之一起艰难起步的还有诸暨县三都区。
工作组在劳动中倾听群众意见,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及时总结群众实践经验,制定了包产到组的具体办法与措施,把一个生产队分为三个生产组,实行包土地、包成本、包产量责任制。先是从大田农作物“联产”到生产队、到组,再逐步过渡到户;然后向林、茶、桑、果和渔业领域扩展。经过两年半时间的试点,崇仁区基本建立了以“包产到户”为主体的多种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联产到户试点工作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经过对全国各地试点工作的深入调查以及1978年秋安徽凤阳小岗村率先实行大包干获得成功后,1982年1月,中央下发1号文件,明确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随后,以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范围内展开。
大包干给嵊县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由此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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