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裘武军 2009年11月02日15:4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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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我们推出的《哪些陋习是最令人厌恶的?——请市民(网民)参加十大交通陋习筛选活动》不仅得到网友的热情参与,广大读者也热烈响应,至昨日已收到50多张选票,还有上百名网民参与了网络投票。
在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经营百货批发的个体户姚波打进热线说,报社组织的“十大交通陋习”筛选很有意义。在开车的时候,我最讨厌的是行人及电瓶车、三轮车等闯红灯的现象,这实在是很可恨,影响通行不说,关键是存在安全隐患呀。
遵章守规,你畅我畅。“我希望身边的每个人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可现实中有太多不和谐的音符出现,希望那些曾造成堵车的当事人想想:你为了抢一秒而造成堵车,你受益了吗?”市民相女士来电说。
文明出行,先破陋习。找准陋习,方可对症下药。从这个意义上说,整改交通陋习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网友求索在筛选时说,某些道路本已十分拥挤,某些驾驶员贪图方便乱停车(当然也存在有关单位划停车位不恰当的情况),导致交通雪上加霜!
乱鸣喇叭或夜间会车开远光灯这两条,部分读者及网友也选得较多。读者高女士认为,有些车在路上或者深夜的小区里常鸣笛,或者连续鸣笛,无形之中造成了噪音污染。乱闪灯也是如此,它会扰乱别的驾驶者,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刚考取驾照的何小姐告诉记者,几次开车上路时,因为车子突然熄火或启动较慢等原因,稍微开得慢点,跟在后面的汽车就会响起刺耳的喇叭声。“尽管对方是出于提醒的用意,但少按几声别人知道就行了,没必要狂按。”何小姐还告诉记者,一些司机在人行道、广场、小区等处,依然对着行人鸣笛,对此何小姐很是不解,认为“只要行人不是出于故意影响车辆行驶的目的,司机就不应该鸣笛,只能减速或停车”。
乱用远光灯的人只顾自己方便而不顾别人,这种坏习惯是缺少谦让、缺少礼貌的一种表现。时至今日,驾校在进行驾驶培训时,这种道路规矩的培训还是很少。我们的驾考,教练教的往往是过单边桥、圆饼路、S弯这种技术,却忘了告诉学员,在路上应该怎样遵守规矩。刚刚在考驾照的商叶军对本报组织的“十大交通陋习”筛选活动很支持,他表示等驾驶证考出后,将努力克服这些陋习,做到文明出行,谨慎驾驶。
“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是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极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一些市民在填写十大交通陋习表格时普遍认为,驾车者开车的时候用手机,注意力不集中,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往往反应不过来,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而对于其他驾车者来说,同样存在着危险。
不开转向灯突然变道、拐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出租车不按规定停靠,无证驾驶……这20条候选交通陋习都是市民(网民)认真筛选出来的,真实地反映出一种普遍而强烈的心声。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危及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成为众矢之的乃是必然。
编后:
筛选交通陋习还在继续,读者(网民)热议交通陋习及整改也十分热烈。“十大交通陋习”筛选活动截止日期为11月5日,请广大市民(网民)继续参与筛选活动,可登录嵊州新闻网参加筛选,也可将10月28日《今日嵊州》第三版所刊登的“十大交通陋习”表格填好后寄《今日嵊州》编辑部。我们将从参与者中抽取10-15名热心读者,赠明年《今日嵊州》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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