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裘武军 2009年11月16日14:1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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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言谈举止所表现出的品质,通常称为人品;一个人驾车时体现出的素质,常常被称为“车德”。
在车辆数量每天都被刷新的当下,君不见开霸王车、斗气车、不达标车甚至醉酒驾车的不乏其人;强行超车、急变道不打转向灯、开车打电话、急停车等现象也是屡见不鲜。而这些常见的驾车陋习,恰如一个个危险的定时炸弹,潜伏在城市的滚滚人流、车流之中。至于动不动就开远光灯、乱闯红灯、乱鸣笛、乱停车、雨天不减速等驾驶陋习则更是不良车德的表现。
在一些人看来,车德好坏或许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会给社会造成多大危害,不值得小题大作。其实不然,如果开车不讲究车德、放任不良行为发生,长此以往,就会习惯成自然,而严重后果正潜伏在这些“大不了”的细节中。据某地交管部门统计,2006年发生的1541起交通事故中,有1420起是因机动车驾驶员的问题引起的,共造成518人死亡,1284人受伤。每一起机动车责任事故的背后,几乎都有不文明和违章驾车行为。数据看似冷冰冰,却说明一个道理——车德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无德”行为距车祸并不遥远。
车祸猛于虎。当市民的出行方式逐渐由自行车向汽车过渡的时候,道路安全成了社会的一个焦点。有资料显示,我国每天有数百人丧身于交通事故,可谓触目惊心。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源于驾车人的种种陋习。
谈起车德问题,大多数人会说自己基本上都能做到,只是偶尔违反几次。批评起别人的无德行为,很多人底气十足,甚至义愤填膺。殊不知,同样的问题可能在自己身上存在,甚至有时候说的就是自己。你偶尔“失德”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事故,周围的人也都能看到、感受到,社会影响还是客观存在的。你几次,他几次,违反车德的行为就会成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要想律人,首先律己,车德问题不只是他人的事情,更是每个人自己的事情。
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引导广大市民认清陋习、革除陋习,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今日嵊州》通过记者暗访、查找“十大交通陋习”、文明出行知识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时间的专题报道,营造了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机动车避让行人”、“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拐弯让直行”等许多知识,既是大家熟悉的道德常识,更是交通法规中的明文规定。车德不良的下一步,甚至同时就是违法——违反交通法规。如果因此造成交通事故,在责任认定上,无德一方也会被判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如果说车让人体现出时代文明进步的话,那么车让车就能折射出一份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遵守车德,不仅守住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更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别人生命的尊重,而这本身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嵊州道路交通的状况,呼唤文明出行。如果市民不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城市交通将不堪重负。因此,要将“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作为一个长期活动深入开展下去并取得长效,各相关部门还要精心策划、组织项目,在每一个阶段推出相应的活动。
文明习惯,建立在个人慢慢养成过程中,也建立在全社会的集体行动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出行,实际上是一种对生命的尊重。违规者如能多做一下换位思考,或许会对野蛮行为多一些鞭挞,对良好行为多一份倡导。
营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无论司机还是行人,行在马路上,都要增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好习惯。司机要做一个文明的驾驶者,珍爱生命,对社会负责;行人也要文明行路,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文明交通环境。
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不仅是参与者、监督者的责任,更是每一位市民的义务。作为市民,我们是交通文明的受益者,也应是交通文明的创造者。只有人人参与,共同行动,我们的城市才会更文明,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和谐。做一个文明交通的使者,你我就从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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