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万余元解决 79户困难家庭住房
12月11日,2009“慈善安居工程”正式通过验收,27户没房住困难人员先后喜迁新居。 记者从市慈善总会了解到,为切实改善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和农村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安居乐业,我市从2006年起开展了“慈善安居工程”,当年就让10户住房困难户住进新居,紧接着又先后解决了60多户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到目前为止,市慈善总会累计拨付资助资金67万余元,先后为79户困难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 据介绍,“慈善安居工程”的救助标准是,新建(置换)住房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每户补助金10000元;改建(扩建)住房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每户补助金8000元;修缮住房的农村“低保”家庭住房困难户,每户补助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