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记者 马渭员 通讯员 俞悦 2010年01月20日15:4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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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有望发放到位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将提高150元。”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都在此次调整范围之内。
到2009年底,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已经达到13350人,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为1359元。此次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将达到1500多元。此次养老金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劳动保障局相关科室正在加班加点核算,将力争在春节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一是普遍调整实行“双钩法”,即调整标准既和退休(退职)人员月人均调整额度挂钩,又和退休(退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其中我市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额度参照绍兴市为67元,退职人员按全省统一月人均55元的标准增加;缴费年限额度为缴费每满1年(不满1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2.5元。
二是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主要包括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省规定的连续工龄起点时间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退职)人员;2009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2009年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同时符合上述增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在执行全省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市劳动保障局和市财政局还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三条补充意见:一是在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扩面中纳入由市社保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普调部分按缴费年限满十年的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92元;适当提高部分,按全省规定执行。二是参加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保养人员,普调部分按退职人员缴费满十年标准调整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适当提高部分,按全省规定执行。三是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凭有效证件到市社保局业务受理科审核后(以前已审核的免审),由市社保局按规定的增资标准发放。其他增资对象,由市社保局按规定直接办理调整基本养老金手续,并直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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