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三)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
第三十一条 严厉禁止违反政府规定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者除铲除其所种罂粟等毒品以外,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壳的,收缴其非法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的罂粟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