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站内
  最新报道  
  公告公示
· 我市组织开展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
· 我市开展“大排查、大管控”专项行动
· 我市开展禁毒百日攻坚会战
· 深入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
· 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毒害保平安”严打整治行动
· 公告
  资料下载
· 《禁毒大家谈系列访谈》第四期
· 零点乐队名存实亡 主唱空缺成员涉毒
· 谈对强制隔离戒毒活动的法律监督
· 关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教方法的建议
·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管理难题与对策研究
· 家庭戒毒当学“李母三迁”
  友情链接
· 北京禁毒网
· 天津禁毒网
· 河北禁毒网
· 辽宁禁毒网
· 吉林禁毒网
· 河南禁毒网
· 湖北禁毒网
· 湖南禁毒网
· 广西禁毒网
· 甘肃禁毒网
· 浙江禁毒网
· 中国禁毒网
        嵊州禁毒网
关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管教方法的建议
来源: 作者: 2010年05月10日15:31:28 

《禁毒法》颁布一年多以来,全国劳教系统已有200多个强制隔离戒毒所挂牌,并在传承劳教戒毒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就强戒工作理论体系的建立和实践经验的总结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笔者就近段时间到某基层强戒所进行实地调研后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个人建议。

  一、对目前强戒人员的管理教育现状的调查与分析

  目前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的强戒学员逐日增多,从目前管理教育模式来看,主要采取急性脱毒期、康复期、巩固期三期管理办法,基本形成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单独编队,融管理教育、戒毒治疗康复及社区矫正于一体的工作体系。

  (一)急性脱毒期管理

  对新入所的强戒人员进行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制定适合所情又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措施办法,严禁毒品等违禁品带入场所;给强戒学员制作统一的服装,以此规范学员行为,在强戒人员思想中形成科学有序的规范化矫治意识。

  急性脱毒期又分为三个期段,每个期段时间为十天:第一期段着重于对有戒断症状的学员加强看管和照护,要求学员背诵行为规范三十条等。对于个别戒断症状严重的,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医护人员对其使用美沙酮替代治疗进行急性脱毒。急性戒断症状消除后,经主管警官及大队领导按照要求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第二期段。

  第二期段以组织学员锻炼身体,恢复体能为主。学员在这个期段也要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必要的训练,学唱矫治歌曲,收看新闻等,偶尔也干点力所能及的劳动。第二期段期满后,须经所部管理科科长、副科长等参与的考核方可转为第三期。这个期段的考核较前期段考核要严格得多。

  第三期段继续组织学员进行身体康复运动以及入所适应性教育,即为期一个月的入所教育。在入所教育中还包含心理健康、传统文化教育,对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员进行心理干预,提供心理学帮助。

  (二)康复期管理

  经过急性脱毒期管理治疗后的学员进入康复期,时间为三个月。在这些学员中开展适度的有偿劳动,进行有针对性的习艺教育,使他们开始懂得为自己的衣食住行以及承担社会责任应该付出的劳动、争取更大的劳动报酬所要付出的努力和艰辛,从而逐渐改掉恶习,建立正常的人格和人生追求。在康复期间,针对他们既是违法者同时又是受害者,既是病人在一定程度上却又咎由自取,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中面质似的管理教育和点拨,使之能够在恢复体能的过程中,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集体观念,培养正常的人格。

  (三)巩固期管理

  巩固期一般为8个月,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对于一、二期的戒断成果进行巩固和防守,落实措施,严格管理,防止毒品流入,进一步强化强戒人员的戒毒信心和决心,使他们彻底戒除心瘾,将来回归社会后能够保持戒断操守。

  二、可能激发民警与学员矛盾的管理漏洞

  (一)法律法规学习流于形式,各期段考核失之于严

  笔者从大队上调查取对的资料上看到,大队要求学员学习所内规章制度以及一些法律、法规、条例。通过询问一些成功“晋级”的强戒人员,他们很多人对法律法规掌握得并不熟练,只知其文,不知其意,说明民警在对待学员转段考核时并未坚持严格的标准。学员“知法”却不“懂法”,这无形中增加了管理教育难度,使之前开展的入所教育很难起到真正的作用。问及是否学《禁毒法》,90%以上学员都回答学了,但问及《禁毒法》里关于强制隔离戒毒的具体规定时,大多数学员都不清楚。

  强戒工作现处于探索阶段,很多方面尚有不完善之处,比如诊断评估办法,我们鼓励学员们提问题,也可以作为将来执法活动的参考,但并不是说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过程中就可以不遵守、不执行。学员有疑问时给予合理的解释,充分体现法律法规不可抗拒的特点,从而化解民警与强戒学员之间的矛盾。

  (二)管理教育上一味讲“人道”,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具有“强制性”的执法特点

  急性脱毒期的学员对于该期段的管理教育方式比较满意,因为这个期段着重于对他们的看管和照护,他们在生活或精神上均能够得到更多的满足。进入康复期及巩固期后,有的学员就开始盼望早点出去,他们有的对习艺劳动有意见,有的对强戒期限有看法,有的对诊断评估办法不理解,等等。这些意见和看法有些是积极的,有些是消极的。少数民警不能在这时候对学员的无理要求和错误说法给于严厉的批评指正,一味地“糊稀泥”,导致学员对自己的角色识别不清。因此,民警在对强戒学员传递关爱、依法救助的时候,一定要将手中这柄刚柔相济的法律利剑发挥得淋漓尽致,才能真正起到救助弱势群体,打击奸吝、顽劣的作用。

  三、针对现状实施有效的管理教育办法

  (一)培养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打造高水平的管理教育团队

  从事基层管理的民警除了自己应该懂得基本的法律法规外,还要熟悉职业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在学员违反规定或者对规章制度的理解上有歧义的时候,能够给予正确的解释,使学员信服。这一点笔者体会至深。记得那天下基层时向一位管教民警了解目前管理教育的难点,该民警介绍说现在学员们都认为诊断评估办法不明了。其实各省、各强戒所都已经出台了诊断评估办法,虽然这个评估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但目前我们仍然可以通过解读《禁毒法》来回答学员们所有的问题。比如:《禁毒法》规定强戒学员执行期满一年,才可以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这说明《禁毒法》对于强戒学员的执行期是明了的,至少要满一年,才“可以”提出诊断评估,那么这儿的“可以”明确了强戒所的自由裁量权。在《禁毒法》还可以读到很多类似于“应当”等词,那么针对不同的情况就有“不应当”的时候。所以管教民警不但要组织学员学习法律法规,自己还要了然于胸,才可能为学员答疑、解惑。当然其他如知辩、善辩、能辩等管理教育特质必不可少,但都需要建立在丰富博学、胸有成竹的基础之上。

        (二)加强学员的身份意识教育

  虽然强戒学员有别于劳教学员,但是也要让他们清楚,他们虽然是受害者,但同时也是违法者,根据《禁毒法》,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惩罚。他们被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他们的违法行为接受相应的处罚。如果把民警的苦口婆心、好意宽容误解成软弱不敢管,那是十分错误的。所以必须遵守强戒所的规章制度,如果不服从管教,民警仍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本文所叙及的强戒学员管理教育更多地倾向于比较“刚性”的理念。当然强戒工作倡导“以人为本”,创立了诸如以“感恩、互助、励志、更生”为矫治理念的管理教育模式,已经形成了集戒毒管理、治疗康复及回归指导等为一体的较为完备的理论系统,并将继续探寻成功救助社会中吸毒群体、提高戒断率、保持操守率的路径,为净化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编者按:从事基层管理的民警除了自己应该懂得基本的法律法规外,还要熟悉职业范围内的规章制度,在学员违反规定或者对规章制度的理解上有歧义的时候,能够给予正确的解释,使学员信服。
 
 
编辑:何东铭
嵊州市公安局禁毒大队主办 | 嵊州新闻网技术支持 |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