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的人居环境,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我市城区街面上的流浪犬进行了清理。
根据《嵊州市犬类管理办法》,市区东至新104国道,西、南、北至环城路以内地区属重点限制养犬地区,只允许小型犬在晚上9点至次日早上6点由成年人牵领出户活动,且不得携犬进入市场、商店、公园等公共场所。其他时间犬类必须圈养,不得出户。
仅一个上午的时间,市公安局执法人员就清理了8只流浪犬。据了解,此次清理行动中捕获的街面流浪犬将集中寄养在甘霖镇的独秀爱犬育训中心,犬主人可凭户籍与住房证明、居委会证明材料以及畜牧部门的防疫证前去认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