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成年犯进行面对面帮教
“以后千万不要再去跟所谓的‘大哥’了”
小骆今年17岁,尽管身高已超过1.70米,但看上去还是一脸稚气,小骆之所以进高墙,是因为跟了一个所谓的“大哥”。
当时,小骆还在读书,由于爸爸妈妈平时做生意较忙,所以小骆的自由度很大,尽管身在学校,但心却野了,经常跑到校外玩耍。
后来,经过朋友介绍,小骆认识一位“大哥”,朋友告诉小骆,“大哥”刚从“里面”(指监狱)出来。尽管“里面”并不是一个很光彩词语,但小骆还是觉得“大哥”很厉害。“当时觉得,认了一个‘大哥’,以后就有靠山,谁都不能欺侮自己了。”小骆当时只是这样单纯地想,“在同学面前也会很有面子。”
在与“大哥”玩的过程中,有一次大家觉得没钱花了,然后大哥提出去别人那里“借”,但“大哥”口中的“借”,即为抢劫,在抢时,他把小骆也带去了。当时,小骆尽管很害怕,也觉得这不是一件好事,但为了不示弱,就稀里糊涂地跟着“大哥”去了。
“跟了两次,钱其实很少,只有一两百元。”小骆说。后来,他觉得很害怕,就不去了。
但犯下的错误终究要付出代价,不久以后,小骆的“大哥”在再次抢劫时,被民警抓获,随后,小骆也被民警抓捕归案。
“现在一切都完了,以后出去,还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我呢!”小骆有些担心地说。
“当时你尽管犯了错误,但这并不代表将来,你现在还不到20岁,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只要自己以后事情做得好,做得对,别人对你的看法肯定会改变的。”张建平语重心长地对说小骆说,“只是我希望你出去后千万不要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去跟所谓的‘大哥’了。”
小骆听了张建平的话后,痛心地说:“我跟错了‘大哥’,我希望我的一些学弟们,千万不要像我这样,把不好的人认作‘大哥’,走我老路。”
“要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小王今年才18岁。18岁,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节,但小王却不得不在高墙里度过。
从小王记事起,他的父母亲就离开他外出打工,他是由奶奶一手带大的,在上海打工的爸爸只是定期将钱寄给他。
2007年,奶奶去世了,家里只剩下小王一个人。由于没人管,小王就去网吧上网打游戏,尽管他爸爸定期将钱寄给他花,但这些还是不够小王开销,但小王又不好意思再向他爸爸拿。
没钱,又要花钱,怎么办呢?后来,小王认识了一个朋友,在朋友的提议下,两人就去拦路抢劫。
“只抢了两次,钱很少,当时根本不知道那是犯罪,以为即使被民警抓住了,也只要把钱还给他们就行了,因为钱很少,觉得还还也很容易的,等后来才知道自己犯了这么大的罪。”小王说。
志愿者沈彪老师在听完小王的叙述后,告诉小王:“现在能反思自己的错误并不迟,更重要的是要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只要自己肯努力,今后到社会肯定能找一份好的工作,走回正常的人生道路。”
听了沈彪老师的话后,小王也表示,走出高墙后,将随父亲去上海工作,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赶上同龄人的步伐。
随后,沈彪老师还叫小王等几人写下了自己的通讯地址,今后他将通过写信的方法,继续对小王等人实施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