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为加大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用地秩序,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向社会曝光以下10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
一、屠凤起等三人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案
2008年12月上旬,屠凤起(鹿山街道江东村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鹿山街道三联村(原姚宅村)农用地192.77平方米,于2009年2月下旬建成三间三层楼房一幢;2008年12月上旬,屠仲校(鹿山街道江东村人)非法占用鹿山街道三联村(原姚宅村)农用地192平方米,于2009年2月下旬建成三间三层楼房一幢;2008年10月上旬,钱方(长乐镇人)非法占用鹿山街道三联村(原姚宅村)农用地129.44平方米,于2008年11月下旬建成二间二层楼房一幢,三幢别墅连在一起已经做好围墙。这三起违法用地市国土局已于2009年6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鹿山街道江东村屠尧军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库房案
屠尧军于2009年2月中旬至2009年12月底非法占用鹿山街道江东村新老嵊义线之间的集体土地建造住宅一幢,占地面积150平方米左右,2010年,屠尧军在其非法建造的住宅周边再次非法占地建起11间水泥砖平房及围墙等设施,共计非法占地面积2亩左右,所占用土地性质为耕地。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三、鹿山街道下马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厂房案
自2010年6月上旬起至2010年11月底,该村共有80户非法占地建住宅或厂房,其中住宅74户,厂房6户,主要分布在下马村东侧通村路两侧及村南侧、北侧。所占用土地绝大部分为下马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合计非法占地约30亩。其中部分村民涉嫌非法买卖土地。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四、鹿山街道浦桥村史光明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厂房案
2010年3月,史光明非法占用鹿山街道浦桥村集体土地动工建厂房,至2010年9月建成厂房6间及用房2间,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五、甘霖镇黄箭坂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
2010年5月,该村以建个私小区的名义,未经批准以承包的形式非法出租给袁学超等4人建厂房,其中袁松波非法占用黄箭坂村集体土地2640平方米建成二十间一层厂房违法行为国土局已于2010年12月3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他三人违法行为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六、崇仁镇东岭村经济合作社岭下分社社委喻立军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厂房案
该村经济合作社岭下分社社委喻立军于2009年2月初未经批准擅自在本村基本农田(耕地)上建厂房,经测量占地3.084亩(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09年10月建成办公楼及住宅一幢,2010年6月又建成厂房19间,经测量建筑占地面积1.776亩,道路硬化面积2.653亩,合计非法侵占基本农田面积7.513亩。喻立军其他非法占用基本农田4.429亩违法行为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七、崇仁镇富二村裘仁才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厂房案
2010年3月下旬,裘仁才非法占用嵊州市崇仁镇富二村集体土地(土名:油车畈)3699.02平方米动工建造厂房,至2010年7月中旬已建成十五间一层砖结构厂房及三间二层管理用房,共计建筑占地面积1313.39平方米。经审核,该地块地类为耕地(基本农田)、耕地,其中基本农田208.8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耕地3490.2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局已于2010年10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遥感418号图斑中,合计遥感面积6.2亩,在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
八、黄泽镇白泥坎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出租土地案
该村经济合作社于2009年3月将本村方家自然村30亩山地租给青田县徐坑村部分村民作工业、生活、种植及宅基地使用,每亩价格3.2万元,租赁期限60年,至目前,该村经济合作社已收到租金44万元。青田县徐坑村部分村民于2009年8月在租赁的土地上开始动工,现已推平土地17亩左右,其中约13亩已砌基,该土地中2.1亩建设用地(已农转用)符合黄泽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余为基本农田、林地,不符合规划。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九、长乐镇坎二村邢力明未经批准非法占地建住宅、厂房案
2010年4月,邢力明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长乐镇坎二村集体土地建住宅、厂房,合计面积约5亩。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遥感835号图斑中,合计遥感面积5.9亩,其中耕地面积4亩。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
十、金庭镇瑞意曲轴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金庭镇华堂村孝康自然村集体土地建厂房案
金庭镇瑞意曲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韩雷,金庭镇灵鹅村人,2010年4月韩雷向金庭镇华堂村孝康自然村租赁土名前山湾的土地7亩,租期50年,每亩500元,一次性付清租金19.5万。同年4月动工建造厂房,至12月底建成钢棚15间,办公用房4间,建筑占地面积约1900平方米。在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遥感图斑548中,合计遥感面积为7亩(基本农田),此案件国土局联合相关部门正在查处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