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频道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嵊州专题 | 嵊州论坛 | 外媒看嵊 | 嵊州网视 | 国际国内 | 政务频道 | 文化频道 | 生活频道 |
综合新闻 -- 今日嵊州 -- 乡镇网闻 -- 国际国内 -- 嵊州专题 -- 视频在线
[论坛注册]  [登录]  
   嵊州新闻网
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户籍初中、小学学龄儿少入学若干问题的规定
来源: 作者: 2011年05月10日15:40:10 

全市初中、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对市区初中、小学入学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市区户籍的界定

  本规定的市区户籍指本市城市社区内居民户籍。

  二、市属公办初中、小学学区新生入学条件

  市属公办初中、小学学区新生入学条件是学龄儿少为市区户籍。

  三、市属公办初中、小学学区新生入学就读学校划分依据

  市区户籍的初中、小学学龄儿少新生入学以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等商业用房除外)为依据。

  四、就读学校安排

  房产在市属学校学区内的市区户籍初中、小学学龄儿少新生,到教体局划定的市属初中、小学学区内的市属学校入学。下元塘社区居民小学适龄儿少在三江小学入学。

  市区户籍,父母在市区无房产的儿少入学,小学根据户籍所在地在相应学校入学。初中在入学报名后,由教体局根据学校生源情况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五、插班

  严格控制市区内初中、小学之间转学插班。非市区户籍转为市区户籍需要在市区公办学校插班就读的,父母有房的,根据父母房产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父母无房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学校要尽量安排插班就读,确有困难无法安排的,回原就读学校就读,原就读学校仍按学区学生安排就读。

  市区学校学区安排以每年报名入学时公布的为准。

                                                              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相关文章
编辑:何东铭
>>文化生活
我市新增4名省级非遗传承人
若无娇嫩双唇 口红再多又有何用?
羽绒服不再遭受人们的嫌弃了 为什么?
东风本田“机油门”激怒车主
宝马8系旗舰官图首次发布 有望亮相车展
翻拍剧别只消费情怀,价值观要与时俱进
《移动迷宫3》科幻动作三部曲终结篇上映
我要投稿
新闻总机:0575-83111111
新闻热线:0575-83119666(编辑部)
        0575-83119777(记者部)
互动专区
视频新闻
1月29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8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7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6日嵊州电视新闻
1月29日帮忙三人行
1月26日帮忙三人行
1月25日帮忙三人行
1月24日帮忙三人行
· 【专题】聚焦2018浙江省两会
· 【专题】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
· 【专题】聚焦2018·嵊州两会
· 【专题】全力打好“八大战役”
· 【专题】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
· [专题]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时
· 喜迎十九大 砥砺奋进 勇立潮头
· 【专题】“嵊州文创”人物专栏
· 第三届嵊州创客、创新项目大赛
· 打造剡城"红立方"引领文明新风尚
· 创全国文明城市 我们在行动
· [专题]公益救生杆 为市民安全护航
· 创食品安全城市 享健康安全饮食
· 专题:深化五水共治 剿灭劣Ⅴ类水
· 聚焦2017·嵊州两会
· 撸起袖子加油干·2017全国两会
嵊州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嵊州新闻网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 浙新办〔2004〕47号. 浙ICP备05017992号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