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绍兴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建设“生态嵊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我市自2003年启动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以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社会环境意识持续提高,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生态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依然繁重,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我市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任务,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了生态文明建设,审议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绍兴市委六届九次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绍兴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我市又好又快发展之路的具体实践,是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和为子孙后代谋福祉的战略举措,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顺应绿色发展的潮流,提高综合竞争力的迫切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努力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绍兴市“两创”总战略,紧扣“工业强市、和谐惠民”工作主线,以深化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不断优化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打造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生态嵊州”,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嵊州人民的生活品质。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动员全市上下共同奋斗,争取到2015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县(市)。“十二五”时期的主要目标是:
——生态经济协调发展。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新兴产业和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得到较快增长。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进一步提高。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80%以上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生态示范乡(镇),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 %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值稳步下降,森林覆盖率保持在65%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主要河道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标准以上,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保持为优。
——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节地、节水、节能、节材多管齐下,清洁能源比重逐步提高,单位GDP能耗降幅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 %,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面积产出数持续提高。
——生态文化日益繁荣。生态文化研究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加强,绿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人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支撑更加有力。
——生态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机制,尤其是政策法规、科技支撑、监督管理、生态创建和评价指标等五大体系全面实施,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基本形成。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产业体系
1.完善产业区域布局。制定实施全市生态功能区规划,依据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优先发展、重点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主体功能,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推动人口、产业和城镇的合理分布。大力推进发展平台建设,加快经济开发区浦口二期、三界工业经济新平台等新拓工业平台的规划建设,切实抓好经济开发区扩容提升工作,按照“跨行政区域大城市核心区”的定位加快城南新区建设,扎实推进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温泉湖旅游度假区等农业和服务业平台建设,促进各类生产要素集聚集约,着力构筑经济结构合理、产业特色鲜明、资源配置高效的产业发展新空间。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认真执行三大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着力提升领带服装、机械电机、电器厨具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水平,积极培育生物医药、新型建材、低碳环保、新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大力培育发展设施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建设,重点扶持发展茶叶、花木、果蔬、畜禽、香榧、笋竹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生态休闲旅游业发展,以温泉湖旅游度假区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旅游景区,打响“山水越剧、温泉休闲”旅游品牌。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会展、信息、咨询、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继续开展企业主辅分离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加快形成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扶持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依法对重点污染企业以及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有序开发利用现有矿产资源,大力推进尾矿、废弃矿的综合利用。
4.积极开发绿色产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加快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标准化的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大力发展绿色工业产品,支持企业研发生产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节水产品,鼓励企业开展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认证,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绿色品牌。
5.强化人才科技支撑。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各类人才政策体系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急需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继续深化与大院名校的交流合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生态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以省级科创中心为主要抓手,以企业为主体力量,建立一批生态环保类的科技创新载体和平台。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发展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修复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二)加大生态保护力度,不断优化生态环境
1.节约利用资源和能源。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强化资源高效综合利用,加快形成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益的节约型发展方式。严格执行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抓好能耗大户的节能改造,整顿关停非法产能,强制淘汰高耗能、低产出的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等新型替代能源,全面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水平。积极推进节地节水节材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强各类建设用地尤其是工业用地的标准控制,盘活用好存量土地,有效处置闲置土地,不断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配置,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重点加强农业节约用水、工业废水回收再利用和区域性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积极抓好各领域的节材工作,大力推广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回收原材料,提高环保材料使用比例。
2.扎实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扎实做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工作,加强重点区域粉尘、烟尘、总磷、总氮等污染物的减排,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减少和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快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按照“进管达标、处理提标”的要求,新建、改造、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和企业污水预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为重点,不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控制酸雨污染。
3.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巩固“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污染整治成果,着力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推进生态修复,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以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水域污染治理,着重推进曹娥江、长乐江、黄泽江、新昌江等流域治理和南山水库、前岩水库、剡源水库、辽湾水库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市域水环境。大力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有效改善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在全市城乡建立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无害化处置体系,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鼓励开展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构建较为完善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
4.不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健全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生态环境体系,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态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隍山和城市湿地的保护性开发,加大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力度,规划建设一批沿江、沿岸、沿山地带的生态景观,着力彰显山水园林城市风貌。加快城市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改善城市环境面貌。鼓励发展生态型住宅小区,探索推广各种生态型居住方式。启动实施“中心村培育工程”,按照集镇的建设要求建设中心村,达到“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农村住房集中改造,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切实抓好村庄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以村内主干道硬化、农村垃圾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生活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农村公路网络化建设、供水联网建设、电网改造、信息网络覆盖和商贸服务网络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和绿色消费。
5.切实加快生态屏障建设。着力维护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积极开展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湿地、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护等区域的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自然恢复和全面优化。加快建设“森林嵊州”,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生态保护林和生态经济林,扎实推进东部山体覆绿工程,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深入推进“清水河道”建设,着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良性循环的水生态系统。深化殡葬制度改革,加快生态公墓建设。严格控制矿山开采规模,大力实施矿山综合整治,积极创建绿色矿区。
6.建立健全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环境在线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环保管理信息化系统,形成“三位一体”的高水平监控体系,重点做好饮用水源、地下水资源、主要河流交界面、城市空气质量的监测。深入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加强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体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急体系、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能力。
(三)着力弘扬生态文化,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1.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建设道德规范,切实增强全社会的生态文明理念。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低碳机关建设。教育部门要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内容贯穿各类教育教学中,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形成尊重自然的生态文明素养。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在传播生态文化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阵地。以历史文化为依托,充分利用嵊州越剧、嵊州竹编、嵊州吹打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马寅初故居、崇仁村建筑群等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和其它文化旅游设施,挖掘丰富的生态文化内涵,加快建设一批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2.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节的纪念和宣传,支持民间环保组织发展,加快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广泛推进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生态村、生态乡镇(街道)、生态县(市)等区域性生态创建活动。加强各类生态示范创建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确保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3.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在全社会倡导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广泛使用节能型电器、节水型设备,选择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工具出行。积极引导鼓励绿色消费,提倡健康节约的饮食文化、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商品,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倡导节俭文明的婚丧嫁娶风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加强疾病防控,推行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四)着力完善生态机制,不断强化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综合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资源开发利用、重大产业布局等重大决策过程中,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避免决策失误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决策进行预先咨询和评估认证,完善重大项目公示、听证制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发布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成效评价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完善要素配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空间置换和工业存量用地盘活机制,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分类水价制度、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企业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建立完善城市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企业超能耗产品电价制度,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强化排污费征收及监管,加快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制度。加强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建设,探索市内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大力发展碳汇林业,积极探索建立市内森林代保机制和林业碳汇交易机制。
3.构建多元投资机制。加大财政向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倾斜力度,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原则,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污水配套管网、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理项目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形成多元化投资格局。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的信贷支持和保险服务,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节地节水项目和企业的政策扶持。
4.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保护、谁受益”原则,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各地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探索建立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逐步提高源头地区保护水源的积极性和受益水平。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
四、加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迫切的艰巨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承担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责任。进一步健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抓总、部门协同、上下一致的工作格局。修编完善全市生态建设规划纲要,抓紧启动乡镇级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积极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编制生态村建设规划,构建市、镇、村三级生态建设规划体系。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部门间分工协作,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本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落实,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行政问责制度。强化工作督查,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工作考核,进一步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导向。
(三)营造良好氛围。大力营造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企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环境。
中共嵊州市委
201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