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俊德(1926-1949年)
沈俊德,原城关镇人,出身工商家庭。自幼聪明好学、读书面广泛。1943年与中共党员汪湘琴结婚,深受其影响,194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从事党的秘密工作;同年1月,由于叛徒出卖,嵊县党组织遭到破坏,沈俊德不幸被捕,年底出狱后,他主动找党,与从四明山回来的俞焕华以及其他同志继续进行革命斗争;1949年3月因向国民党军政人员散发宣传教育传单而再次被捕。敌人为了获悉这些策反传单的来历,对沈俊德施以毒刑,但酷刑只能摧残他的肉体,却动摇不了他的革命意志;5月,国民党第八十七军(青年军)二二○师撤离嵊县向沿海溃逃时他被押走,枪杀在象山西周村,时年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