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和标志的生产管理体制上的变革,翻开了嵊县农村历史新的一页,从此农民过上了丰衣足食的日子。
在这座山城里,农业是庄稼人的主要经济来源,尽管1976年引进杂交水稻试种成功,但很多人仍然解决不了吃饭问题。原因在于农业生产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没有从根本上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从这几句顺口溜就可以看出来:“喊破嗓子敲破钟,社员迟迟不上工,街头站,庄头等,到了地头歇一蓬。”老百姓吃不饱、穿不暖,大呼隆、大锅饭路子很难再走下去了。
1979年1月,阳光普照大地。崇仁区大胆创新,制定了包产到组的具体办法与措施,实行包土地、包成本、包产量责任制。重点产粮区白鹤公社,在县委的具体指导下,建立起了“几定几奖”制、“大田增产奖励”制、“交钱记分、盈亏自负”制等。先是从大田农作物“联产”到生产队、到组,再逐步过渡到户;然后向林、茶、桑、果和渔业领域扩展。同时还适时地把农民的积极性引向科学种田的方向,引进诸暨原种场良种,采取绿肥搬家、品种调位、晚稻二段育秧、水源统一管理等方法,使全区增产幅度超常。
1982年1月,经过对全国各地试点工作的深入调查以及1978年秋安徽凤阳小岗村率先实行大包干获得成功后,中央下发1号文件,明确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随后,以大包干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县范围内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