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环保整治
以 “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载体,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集中力量加强环境污染整治,解决重点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年好转。
开展废旧轮胎炼油污染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彻底取缔10家非法建办的以废旧轮胎原料炼油的污染点,其中对一家断电后又用自备电继续生产的业主实施了行政拘留。
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整治工作。整治重金属排放企业20家,其中对2家铅酸蓄电池企业实施了断电断水处置,对1家制革企业实施了停产整改,对13家电镀企业进行了分类处理(12家被责令停产、1家停产搬迁)。
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城北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在城北工业区设立环保办公室,开展全天候巡检,切实加大对该区域的监管。安排2名环保监督员进驻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
开展曹娥江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蓝剑三号”行动、飞行监测查超标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超总量、超标准排污行为,全力确保污水处理厂进管水质稳定达标。“蓝剑三号”行动的开展有效改善了我市曹娥江水环境,整治行动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绍兴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长兴专门指示推广我市的经验做法。
开展大气环境整治管理工作。结合绍兴市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抓好交通运输扬尘、建筑工地扬尘、房屋拆迁扬尘和其他市政建设场地的扬尘监管。抓好全市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24小时全天候正常运行。投资350万元建成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加强对汽车尾气的监测,确保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