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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化嵊州 美化家园
森林生态建设 不断升温
编制《嵊州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0-2015)》和《嵊州市平原绿化总体规划》,积极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推进村庄绿化和通道绿化,在50个村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在104国道实施“北大门”绿色通道工程,建立绿色通道13公里;精心抓好9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和建设,发放补偿金和管护费1315.4万元,累计建成重点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67.3万亩。我市被省人民政府评为公益林建设管理先进单位。
积极开展森林系列和生态文化基地创建活动,崇仁张家、三界沈湖被命名为第二批“浙江省森林村庄”,长乐成为全市首个省级森林城镇,三界、崇仁泥塘等6个村成为绍兴市森林城镇、村庄,新增绍兴市级森林旅游特色镇1个,特色村5个,南山湖国家森林公园、虎居动物园被命名为绍兴市森林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全市实施森林抚育提质1.5万亩,新栽绿化大苗1万株,发展珍稀树种12万株,完成新造林面积1.2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更新3850亩,平原绿化3050亩,实施重点防护林工程完成丘陵山地造林5500亩。
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森林资源保护有新成效。出台林木限额采伐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木材采伐、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时分解下达采伐限额,森林资源实现稳定增长。
林业执法力度不断加强,组织开展了林区禁种铲毒、保护森林资源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共受理各类森林案件59起,已查结58起,其中刑事移送起诉3起。
全面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积极开展火险隐患大排查等活动,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利用“送电影下乡”平台在重点林区播放森林消防专题片100场,设立宣传牌800多块,与教体局联合举办优秀征文比赛,投资80万元建立护林员GPS考勤系统,完善了护林员考核办法,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市森林火灾的扑救能力。2011年全市仅发生一起较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在绍兴市森林消防工作责任书考核中获优秀。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位,通过挂放诱捕器、免疫注剂、安装使用高频黑光诱虫灯、加强松天牛监测、规范枯死松木清理等措施,建立长效防控机制,联合森林公安等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遏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基本拔除松材线虫病疫情,被评为省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先进单位。